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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视2005年
最新广告价格操作政策
The newest advertisement price operating policy of ZJSTV i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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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广告代理公司与媒体合作 1.对于广告代理公司,我们采取“发展忠实客户,保持品牌优惠”原则,即广告公司代理的不同品牌,根据净投放量的多少及时段搭配的不同,享受不同优惠。
2.如果广告公司按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到2005年底,该公司总投放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可获得媒体一定比例的优惠政策,享受过单一品牌优惠的广告投放量不计入该品牌代理公司的总投放量中。 |
|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签定浙江卫视广告合同,一律按2005年1月1日新广告价格表执行。 |
二、2005广告价格操作政策
1.凡在2005年1月1日前签约并预付保证金的直接客户,一律按2005年5月1日的刊登价格执行,并予以下这口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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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凡签约的客户,需按合同播出广告,并按照第三条按期支付广告费。若客户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总投放量或未能按时付款,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定金不予归还,并保留追究其它实际损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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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投放量 |
黄金段位
(18:3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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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
非黄金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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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段位 |
六、如遇国家政策性规定或者电视台节目变动,造成
广告段位调整的,按调整后时间执行,广告价格不变 |
150万以下 |
4.5折 |
4折 |
3.5折 |
。 |
150-300万 |
3.5折 |
3.2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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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0万 |
3.2折 |
3折 |
七、以上操作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卫视广告部。 |
600万以上 |
3折 |
2.8折 |
(2005栏目及特殊资源的执行政策见下期《秒针》) |
| 2.凡在2005年1月1日之后签约的直接客户,一律按以上这口和2005年新刊例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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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1.签约客户签约10日内至少支付总合同金额的10%的定金.定金用于冲抵2005年12月份或播出最后一个月的广告费。定金到帐后,签约合同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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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约客户按月付款,需在播出前提前5天支付,到2004年12月25日前支付2005年1月的广告费。2005年1月25日前支付2005年2月的广告费。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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